【温馨提示】白云区各食品生产企业:按照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从2018年10月1日起,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“QS”或“粤XK”包装、标签和“QS标志”。在此日期前生产的食品使用原包装、标签、标志的,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。(含原“粤XK”开头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未到有效期的也不得继续使用原“粤XK”包材)。
如有疑问,可咨询区食药监局食品二科36293280或行政许可科37416713。【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】
【温馨提示】白云区各食品生产企业:按照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从2018年10月1日起,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“QS”或“粤XK”包装、标签和“QS标志”。在此日期前生产的食品使用原包装、标签、标志的,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。(含原“粤XK”开头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未到有效期的也不得继续使用原“粤XK”包材)。
如有疑问,可咨询区食药监局食品二科36293280或行政许可科37416713。【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】